高雄一名23歲穆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5少女,兩人相談甚歡,隨即決定交往,還相約在少女家中發生性行為,少女初嚐禁果,邊做邊喊痛,意外引起房門外阿公的注意,不久後少女出門打工,阿公趁機跑進少女房間一探究竟,結果打開衣櫃就發現穆男躲在裡面,憤而報警提告。
判決書指出,穆男和少女2016年1月間相識,2人進展飛快,交往不到1個月的時間,就趁著少女家中無人,一起回到房內,穆男興致勃勃地詢問少女可否發生性行為,少女起初拒絕,後來因為穆男很想要,才改口答應,並使用保險套準備開戰,可是過程中少女不斷喊痛,最後改成從後庭進入,並體外射精。
▼(示意圖/pixabay)
過程中少女的阿公突然返家,聽到少女在房間哀號,當下心裡就有譜,但敲門時少女未回應,打算先按兵不動,等到少女出門打工,阿公馬上衝入房內,之後在衣櫃內找到狼狽躲藏的穆男,也在房間撿到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團,阿公隨即報警,少女也在母親的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
▼(示意圖/pixabay)
少女偵訊時表示,穆男進去幾秒鐘就拔出來,並沒有抽動,自己事後只覺得屁股很痛,沒有流血,還為穆男說話,坦承不想提告,但穆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保險套沒驗到糞便、少女驗傷肛門沒紅腫等,為自己脫罪,也沒和家屬和解。橋頭地院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穆男不服上訴,但日前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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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15歲的國三女在網路上認識了19歲林姓男網友,兩人結識半年聊天內容常出現色情話題,有天國三女實在按耐不住決定獻出初夜,獨自騎單車3小時到林男住處,不過其實林男也無實戰經驗,雙方都是初嘗禁果,林男一緊張便不小心「走錯門」,讓國三女大喊「好痛!」事後翻臉怒告性侵。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2017)2月國三女在網路上認識林男,兩人情投意合聊得很來,9月林男便邀她到住處發生性關係,不過林男當天卻不小心走女方「後門」,國三女事後怒告他性侵,但檢方調查後卻發現了打臉證據。
林男供稱,當天是國三女主動表示要去他家,還自己騎了3小時的單車,兩人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過程中也有詢問國三女「OK嗎?」對方同意後才繼續,是後來她突然大喊「好痛!」林男才趕緊停下動作,但當下並不知道自己誤入了國三女後庭。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檢方調查發現,兩人發生關係後,國三女還傳訊給林男「我到家了!好尷尬喔!都你啦!害我現在排便不順!」還羞喊「誰叫你插錯地方!快虛脫了!」認為國三女事後仍繼續與對方保持聯絡,甚至一起討論性話題,無法認定林男有強制性交,且國三女驗傷結果顯示身體、陰部、肛門均無明顯外傷,另外檢方還查出,國三女謊報年齡,騙林男自己大於16歲,因此林男不構成姦淫幼女罪,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