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坑洞害摔車!官辯解「可以閃」 法官判女騎士獲國賠34萬

馬路坑洞害摔車!官辯解「可以閃」 法官判女騎士獲國賠34萬
五年前台北市一名詹姓騎士,騎車經過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時,因為路面坑洞導致摔車骨折而無法工作,她憤而告北市府工務局新建處,認為道路沒有養護,加上沒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應該國賠,如今判決出爐,新建處必須賠償女騎士34萬元。
 
▼(圖/東森新聞)
 

2013年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有一名詹姓女騎士,騎車經過這個路口時,因為路面上出現坑洞,導致她摔車受傷,因此提告要求國賠。當時路面上被補得坑坑巴巴,相當不平整,可以明顯看到還有一個灰色坑洞,當時女騎士騎著這台藍色機車經過,就這樣慘摔在地,造成左大腿開放性骨折,還有四肢多處擦傷,必須開刀無法工作,她認為道路沒有養護,加上沒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因此提告北市府工務局新建處,要求國賠37萬多。
 
▼(圖/東森新聞)
 

針對這起事件,新建處回應,當時事發的時候是大約早上十點,加上這裡路段是非常的寬敞,坑洞的深度又大約只有兩公分左右,女騎士應該是可以閃過的。新建處認為,女騎士自己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也應該負擔部份責任。新建處也主張路面破損情況,是因為一間民間公司的管線脫漏,隨後也立即通知修復,平常都有委託,營造公司定期巡查及維護,在案發前段時間,只有接獲2次通報,說這段道路有輕微破損,這次應該是偶發事件,並非他們疏忽巡視所致。
 
▼(圖/東森新聞)
 

一審士林地院簡易庭認為,新建處應賠償詹女37萬多元,新建處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士林地院認為,該處路段確實有坑洞,產生路面不平整的情況,影響了詹姓女騎士,騎車的穩定性,進而失控摔倒,因此判詹女勝訴,最終判處新建處賠償34萬元確定。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地處鬧區平常車流量就很大,萬一發生車禍相當危險,也希望像這樣,因為路面不平整而摔車的意外,未來不要再上演。
(封面圖/東森新聞)

國賠 坑洞 疏失 判賠 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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