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公有停車場就算是固定的月租戶,也沒辦法指定停車格。一名車主被控訴,長期把私人轎車,停放在公有停車場的公務樓層,管理員看不下去糾正他,結果這名車主就把車擋在車道出口,阻礙其他車輛通行,跟管理員爆發口角,但車主回應,自己有付錢停車,沒有霸占車位。
開車準備離開停車場,卻被管理單位攔下來,原來是因為男子把車停放在專門保留給公務車停放的樓層。只不過男子堅持,停車的地點是屬於他的位置,不但越罵越大聲,最後甚至把車停在車道出口,一動也不動。這車一停,就是15分鐘,害得其他車輛無法通行,甚至管理單位還得協助引導其他車輛從其他車道離開,知情人士透露,這名男子長期霸占公務車樓層,時間長達一年。投訴人:「對方是說他的車長期停在那邊,而且還說我錢給你們(停車場)賺,有什麼不對。」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中和公有停車場,地下二樓三樓開放給民眾租借,但地下一樓保留給公務車停放,但男子被指控轎車長期停放在公務車樓層,甚至還自己挑選固定車位。根據停車場規定,即使是月租停車也沒有固定格位,承租人不得指定車位,就算車主付了錢按照規定也不能自己挑選車位。
▼(圖/東森新聞)
投訴人:「某車位已經霸占很久了,所以他才對那邊用戶都說,那是他的車位非常非常態度惡劣。」被指控霸占車道又霸占車位,車主說有付錢停車,並沒有霸占行為,其他不願多做回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