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基隆市一名15歲國中妹,去年(2017)在網路上認識了30歲的藍姓貨運司機,兩人一拍即合陷入熱戀,還相約到忘憂谷打野戰,某日國中妹躲在棉被裡和男友嘻笑視訊時,媽媽從對話內容察覺有異,追問之下才揭發整起事件。
▼國中妹和貨運司機到基隆忘憂谷野戰。(圖/flickr)
國中妹平時有網路交友習慣,因此結識了藍男,雖然年紀整整差了15歲,他們仍迅速展開交往,熱戀1個月後就跑到忘憂谷內的公園偷嚐禁果。直到12月媽媽聽到女兒房間傳出男子聲音,進入查看後發現女兒躲在棉被中不停嘻笑,身旁散落著脫下的衣物,懷疑女兒在裸體視訊,嚇得趕緊把棉被掀開。
幸好國中妹當時衣物完整,不過媽媽仍覺得女兒行徑怪異,追問她是在和誰視訊,國中妹才從實招來,還坦承兩人已發生過性關係,媽媽得知後氣炸,直接對藍男提出告訴。
▼國中妹躲棉被裡與男友視訊,被媽媽抓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藍男到案後供稱他與國中妹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只有1次,地點在基隆忘憂谷的公園內,當時雙方兩情相悅,自己並無強迫對方,但檢方認為藍男明知國中妹未滿16歲仍和她發生性關係,遂依未成年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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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24歲的胡姓男子,2016年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一名未成年的國中女學生,兩人迅速展開交往之後,胡男就3度帶著小女友到偏遠的地方發生性行為,之後還要求小女友傳裸照,好讓他度過「漫漫長夜」。沒想到兩人分手之後,胡男竟然把女學生的裸照PO上網,讓女方家人氣得提告。
根據《聯合報》報導,2016年7月胡姓男子和這名國中女生認識,並且在10天內就3度帶她到偏遠地區的寺廟旁或公園廁所內親熱,2人在1個月內火速成為男女朋友。而隔月的8日晚間,胡男想要約小女友出門外出,但小女友以父母在家為由拒絕,於是胡男傳訊息要求「傳幾張裸照來、陪我度過漫漫長夜。」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結果小女友真的拍了5張裸照傳給對方,不過3個月後兩人就分手。沒想到之後胡男竟然將女方的裸照貼到臉書上,照片還被她的姊姊發現,兩人的關係因此曝光,而女方的家人得知後,氣得向胡男提告。
而法院審理時,胡男坦承犯行,並向女方和家屬道歉、賠償,也承諾會跟女方斷絕往來、把裸照刪除。法官認為胡男態度良好、有悔悟之意,因此僅判2年徒刑、緩刑5年,但要服200小時義務勞務,期間不得和女方接觸、聯絡,否則將撤銷緩刑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