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圖/Google Map)
這段感情剪不斷理還亂!有位已婚的黃姓女子,背著丈夫和洪姓小王愛得火熱,天天傳簡訊講電話,還在外私會開房間激戰,有天黃女擔心被拍成性愛光碟,求洪男給她愛的保護,怎料對方竟嗆「是妳發現妳跟別人做愛被錄了對吧?!」而這段話都被綠光罩頂的黃夫聽到,氣炸提告2人妨害家庭,最後卻因為超過6個月告訴期,處分不起訴。
▼(示意圖/PAKUTASO)
綜合媒體報導,40多歲的黃女早在結婚前就和洪男交往,期間還意外懷孕墮胎,最後沒能攜手步向禮堂,各自擁有自己的家庭。沒想到他們藕斷絲連,即便結了婚,還常常約出來享受魚水之歡,每天的簡訊和電話高達20幾通,但人在做天在看,2人的不倫關係仍逃不過黃夫的法眼,陸續發現恩愛簡訊和電話內容。
2016年6月,黃夫看到妻子傳簡訊給洪男「我擔心我們已被錄成性愛光碟在外面網路,你可以保護我嗎?」,洪男酸回「是妳發現妳跟別人做愛被錄了對吧?!」,黃女難過地說「這幾天我睡不著,做愛在家外就只有你,所以我才擔心我們去過的地方被錄,星期五的會館安全嗎?」,洪男才安撫「我愛你,永遠愛你。」
▼(示意圖/PAKUTASO)
同年12月,黃夫又聽到家中答錄機錄到的對話內容,妻子透露和洪男發生關係不小心懷孕又墮胎,醫生說可能無法再受孕,讓她聽了十分傷痛,電話中向洪男哭訴「我是媽媽我真的很悲哀,我比你還悲哀…」、「你們男人沒有什麼感覺,可是我真的很痛。」
不過在黃夫提告後,北檢調查發現,2016年7月黃女曾寫了一封家書講述一切來龍去脈,黃夫明知妻子有婚外情,卻到隔年2月才提出告訴,逾越法定6個月告訴期處分不起訴。黃夫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指電話錄音顯示2016年6月到12月間仍持續交往,所以2017年2月提告並未逾期,但高檢署認為,錄音無法證明2人有相姦,因此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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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軍官和妻子結婚6年,先前他發現妻子和一名保險業務員有婚外情,因此找來了徵信社幫忙上摩鐵抓人,結果意外得知兩人在他們婚前就發生過多次性行為,經親子鑑定後發現,5歲長女竟然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讓軍官感到非常崩潰,憤而提告求償。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志願役軍官和妻子在2012年3月結婚,他指控妻子利用他在花蓮服役時,趁機和一名保險業務員發生婚外情,且有多次性行為。直到2017年軍官委託徵信社,在汽車旅館將偷情的兩人活捉在床,這段婚外情才就此曝光。
這名軍官表示,在得知妻子與保險員在婚前就發生性行為後,他憤而讓5歲的大女兒去做親子鑑定,這才驚覺大女兒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種。軍官也指出,妻子坦承她在婚前懷孕之後,因為捨不得把孩子拿掉,所以才會瞞著此事。而軍官發現真相後心碎崩潰,憤而請求妻子和保險員賠償他100萬元以及委託徵信社蒐證致花費72萬元。
軍官妻子指出,她在夫家生活得不快樂,所以在回台中娘家時跟該名保險員聊天,因為情緒不佳而失慮,才會進而和保險員發生關係,聲稱自己和丈夫仍有感情,婚前也和丈夫發生多次性行為,且是經過親子鑑定後,才知道女兒非丈夫的親生骨肉,並非蓄意隱瞞,自認對家庭仍有付出。
刑事部分,軍官妻子與保險員被依妨害家庭案件分別判處2月徒刑;而民事部分,法官認為,軍官委託徵信社是屬於個人選擇,且考量雙方經濟地位、月收入,判軍官妻子及保險員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