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黃姓醫師,被控3年前以心律不整需要觸診理由,猥褻一名女大生對方不堪受辱,一狀告上法院,不過這名醫師否認猥褻病患,還反咬女方要求包養被他拒絕所以誣陷他,不過最高法院不採信駁回上訴,22號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6月全案定讞▲(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花蓮一名醫生遭指控,3年前以「心律不整」需要觸診的理由,猥褻一名女大生,不過醫師否認,反指是女方要求包養被他拒絕,所以誣陷他,法院不採信,判醫生1年6個月有期徒刑。
花蓮這名黃姓醫師在2012年流感期間,因為不滿政府將過期克流感展延,拉長保存期限,因此祭出極端手法,為大學生施打過期的流感疫苗,並聲稱是為了衝撞體制,嚇壞民眾。不過這名醫師的爭議案件還不止這一樁,他被女病患提告涉嫌性侵,判處1年6個月定讞。
花蓮一名女大生到黃姓醫師所開設的診所看診,因為看診好幾次,女大生和黃姓醫師彼此熟識,有一次女大生獨自前往看診,被安排到診所2樓的無人病房打點滴,沒想到黃姓醫師一到,就對女大生表示,她因為心律不整引起胸悶,要她上半身赤裸進行觸診,又反覆的觸碰女大生胸部等私密部位。
女大生推開黃醫師的手表示拒絕,但沒想到這名黃姓醫師卻突然強吻她,還對她說「妳有一點焦慮喔」女大生不堪受辱,一狀告上法院。主任檢察官 王怡仁(106.01.15):「我們認為他嚴重違反醫療上面的倫理,所以檢察官提起公訴,認為他利用醫療上面的機會,對於受扶助的婦患加以猥褻,這是需要從重量刑。」
黃姓醫師到案時否認犯行,還反咬對方要求他包養,才誣陷他伸出狼爪,甚至提出了女大生應該接受測謊的說法,不過法官認為這名黃姓醫師單方面對女大生的感情超越醫病關係,行為狡詐,還把過錯全都歸咎給女大生,最高法院22號駁回黃性醫師的上訴,維持一、二審時法官所判處的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月,全案定讞。而黃姓醫師還涉及另一件猥褻少女的案子,正在進行審理。
▼醫界「白米炸彈客」涉猥褻女大生 反咬對方求包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