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我和
乾爹有
健康教育行為!」台南一名徐姓男子,竟看上國中兒子的女友,先以收「乾女兒」的名義,之後更直接背著妻兒和少女交往了近1年,徐男除了傳簡訊跟少女調情外,還多次把人帶到
摩鐵,直接演練起健康教育課程,一直到少女向同學分享後,事情才曝了光。
▼兒子女友被老爸帶到摩鐵上課(示意圖/pixabay)
二審判決書指出,45歲擔任貨車司機的徐男,因為就讀國中二年級兒子的女友常到家中拜訪,對徐男總是親暱的喊他「乾爹」,按耐不住的徐男,竟因此背著老婆和兒子,開始和少女交往,期間除了會傳簡訊跟少女調情「妳交男友,總是讓我覺得不開心」、「等妳回來做壞事,沒跟人做壞事就好,答應我」外,還會要求少女傳裸照讓他過乾癮。而少女的外婆也證實孫女確實有傳裸照給徐男,除此之外兩人還有視訊。
2015年3月,少女第一次在徐男家和他發生關係後,徐男就常帶著少女征戰摩鐵,原以為可以一直享受齊人之福的徐男,卻栽在少女和閨蜜炫耀「我和乾爹有健康教育行為」事情因而傳到老師耳中。徐男到案後,只承認兩人有交往,但沒有發生關係,但因為測謊沒有通過,加上輔導老師證詞、手機截圖等證據,徐男才改口坦承兩人是兩情相悅的情況下,和少女發生多次的超友誼關係。
▼少女曾傳裸照給徐男。(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Pixabay)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認為,女方是在「合意之情況下和平為之,並非出以任何強制或違反意願手段」,沒有出現「施以強脅威嚇或違反意願之手段」等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台南高分院最後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對徐男判刑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行其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年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240小時公益勞務、接受法制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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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的男友入監服刑,她為了幫忙照顧男友父親江姓男子,所以搬到台中租屋處與他一起住,然而江姓男子卻覬覦兒子女友的美色,多次詢問女子「可以摸嗎?可以抓嗎?」兩人同住期間,江男6次撫摸女子的胸部及下體,還進一步想要性侵,幸好女子最後出招反抗,才沒讓男友爸爸得逞。
▼台中高分院(圖/Google Map)

根據判決指出,女子在去年初搬進男友家中,期間70歲的男友父親江男多次在女子的房間門外等候,看她開門就問「可以讓我摸一下嗎?」、「可以摸嗎?可以抓嗎?」沒想到遭女子拒絕之後,江男仍以「我摸一下就走開」為由,強行進入房間將她撲倒在床,因為女子強行抵抗才沒讓江男得逞。
但過沒幾天,同月底江男又再度進入女子的房間,將她撲倒在床,強行撫摸、親吻女子的臉 、胸部之外,還企圖要對她性侵,女子反抗而咬他手指,激怒了江男,於是江男憤而反咬她的嘴唇及臉部,拉扯她的頭髮,將她的頭部撞床墊,再強行抓女子下體,掙扎過程造成女子胸部多處瘀傷、手臂外側多處瘀青,下體還被抓傷,後來因為她緊夾雙腳、大聲求救,被鄰居聽到才報警將他逮捕。
法官審理後,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江男判刑5年;他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以無前科、年歲已高,請求減刑,並給他緩刑。二審台中高分院以他身為被害人的長輩,竟染指被害人,犯行還多達6次,認為判5年已屬低度量刑,顯已寬待他,將全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