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男友照顧父親…卻被問「可以摸嗎?」她拒絕竟遭撲倒染指!

▲台中高分院(圖/Google Map)

先前一名女子的男友入監服刑,她為了幫忙照顧男友父親江姓男子,所以搬到台中租屋處與他一起住,然而江姓男子卻覬覦兒子女友的美色,多次詢問女子「可以摸嗎?可以抓嗎?」兩人同住期間,江男6次撫摸女子的胸部及下體,還進一步想要性侵,幸好女子最後出招反抗,才沒讓男友爸爸得逞。

根據判決指出,女子在去年初搬進男友家中,期間70歲的男友父親江男多次在女子的房間門外等候,看她開門就問「可以讓我摸一下嗎?」、「可以摸嗎?可以抓嗎?」沒想到遭女子拒絕之後,江男仍以「我摸一下就走開」為由,強行進入房間將她撲倒在床,因為女子強行抵抗才沒讓江男得逞。

但過沒幾天,同月底江男又再度進入女子的房間,將她撲倒在床,強行撫摸、親吻女子的臉 、胸部之外,還企圖要對她性侵,女子反抗而咬他手指,激怒了江男,於是江男憤而反咬她的嘴唇及臉部,拉扯她的頭髮,將她的頭部撞床墊,再強行抓女子下體,掙扎過程造成女子胸部多處瘀傷、手臂外側多處瘀青,下體還被抓傷,後來因為她緊夾雙腳、大聲求救,被鄰居聽到才報警將他逮捕。

法官審理後,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江男判刑5年;他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以無前科、年歲已高,請求減刑,並給他緩刑。二審台中高分院以他身為被害人的長輩,竟染指被害人,犯行還多達6次,認為判5年已屬低度量刑,顯已寬待他,將全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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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徐姓男子勾搭兒子14歲女友,彼此以「乾爹」、「乾女兒」互稱,徐男不但會叫少女傳裸照給他,還帶少女到摩鐵發生性關係,少女之後向同學分享和男友父親有「健康教育」行為,此事才曝光,徐男被依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刑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還可上訴。

▼徐男會傳曖昧簡訊給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Pixabay)


判決書指出,擔任貨車司機的徐男,2015年傳「想你歐(噢)」、「妳交男友,總是讓我覺得不開心」、「等妳回來做壞事,沒跟人做壞事就好,答應我」、「晚上帶你去買!順便去做壞事!」等曖昧簡訊給少女,並要少女傳裸照給他,之後更帶她到摩鐵發生性關係,少女都親暱喊他「乾爹」。

事後少女告訴同學,他和男友父親有「健康教育」行為,又說自己平均2周更換男友,同學聽了之後大吃一驚,通報輔導老師,輔導老師因此到少女家做家庭訪問。少女外婆表示,孫女用她的手機登入臉書後忘記登出,因此她有看過孫女傳裸照給徐男,兩人還有視訊,之後阿嬤趕緊截圖下來作證,徐男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告上法院。

雖然徐男否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但經過測謊呈現不實反應,加上輔導老師證詞、手機截圖等證據,法院認為事證明確,徐男確實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不過徐男辯稱她沒有強迫少女,兩人是兩情相悅,法院也認為少女證詞反覆,沒有強制性交的證據,因此台南高分院最後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對徐男判刑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行其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年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240小時公益勞務、接受法制教育課程,還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男友 父親 摸一下 染指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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