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在歷經4小時檢辯攻防,法官最終在今(11)日晚間6點裁定收押。鄭文燦的委任律師陳永來表示:「(鄭文燦)正在準備寫抗告書,希望今晚送達高院。」再次表達鄭文燦心情平靜。
鄭文燦日前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今日第3度開羈押庭,在歷經4小時的檢辯攻防,法官在下午5點57分時裁定將鄭文燦收押禁見,而鄭文燦也在警方的押送下搭乘警備車進入桃園看守所,同時安排3位案情單純被告與鄭文燦同住。
事實上,前行政院長鄭文燦被指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收受500萬賄賂,但前2次的聲押,法院僅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員聯繫或接觸,讓檢方十分憤怒,並且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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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鄭文燦因為涉嫌收賄被調查,總統賴清德則罕見重話:「涉及非法,檢調查辦、勿枉勿縱、不得不然。」民進黨內部也透過廉政會在8日時召開臨時會,決議鄭文燦一旦遭收押,立即停權3年。在鄭文燦確定倍收押後,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也於稍早表示:「鄭文燦明起將停權3年,後續廉政會也將持續開會討論,目前維持一審有罪就除名。」展現堅決反貪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