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才剛成為台大校長,現在卻因為擔任政務委員時寫的社論,引發爭議。監委認為匿名寫社論是違法兼職,其中一篇寄希望於國發會,更被認為是透過文章為自己向高層喊話。律師則是表示,無論匿名或俱名不應該成為判斷的標準。
管中閔才剛成為台大校長,現在卻因為101到104年間,擔任政務委員時,寫的社論引發爭議。監委蔡崇義,引用1986年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可以特約撰稿,但必須與職務無關,彈劾的理由就是因為,管中閔6篇文章其中1篇103年1月23日刊登,當時正逢國發會成立,管中閔擔任主委期間,文中寫到如果馬總統跟江揆能公開給予國發會更明確的授權,作用將會更大,管主委能夠做多少成績,來自上層的支持力道。
▼(圖/東森新聞)
但是律師則是提到,發表著作還有撰文投稿屬於言論自由範圍,用匿名、俱名為理由來攻擊,實在不合理。
律師葉慶元:「銓敘部在這個函釋裡說,不能夠做出跟你的職務,利害相反的撰寫等等,他並不是說呢,你稱為國發會主委呢,不能夠為媒體寫文章。」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匿名就是問題所在不只領薪水甚至還領年終,這樣還可以叫做不算兼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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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他有言論自由,我們的公務人員,政務官都有權利去刊載,但管中閔所做的事情,是什麼呢?他匿名寫稿,而且呢每個月固定領5萬。」
市議員羅智強則是提到,英系不斷變向打擊,從之前拔管,當現在還在繼續他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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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羅智強:「他是用監察院輪值的漏洞,那就創造出所謂的人數優勢然後強行,通過這樣的一個,等於是卡管的第二波。」
台大好不容易才有了校長現在又有彈劾爭議,看來這場紛爭,還得看後續如何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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