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
Flickr)
一名吳姓眼科醫師承諾以支票贈予小三黃姓女子1000萬元「退休金」,不過卻又反悔,將黃女告上法院,還自爆因為召妓認識黃女,最後法院認為這些支票是贈與行為,在真正移轉贈與物前都可以撤銷,因此判決支票的債權不存在,吳男不必付款。
▼吳姓醫師表示自己因招妓認識黃女。(示意圖/翻攝自
Max Pixel)
根據《蘋果》報導已婚的吳男指控,他召妓時認識了黃女,自己陸續給了黃女1400萬,卻遭她威脅要將兩人關係告訴妻子,吳男害怕名譽和婚姻受到影響,才被迫簽下10張100萬元的支票,當作黃女的「退休準備金」,不過他對這衝動時犯下的錯深感懊悔,才提起「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不過黃女反駁自己並非從事特種行業,原本已婚的她是個機車行老闆娘,因為吳男不斷送禮追求,表示自己是單身多金男,要求她離婚和自己在一起,再加上她婚姻不睦,因此才和老公離婚。想不到和吳男交往之後,黃女赫然發現他已有家室,深覺受騙,便提出分手,這10張支票則是「分手費」。
▼黃女表示自己受騙才會離婚。(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士林地院認為,雙方各說各話,不知何者為真,不過兩人確實曾經交往,為了分手,吳男簽下每年給付100萬元「退休準備金」的協議書。法官認為這是「贈與」行為,根據《民法》第408條規定,在贈與物的權利尚未移轉之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雖然黃女已取得支票,但錢尚未匯進她的戶頭,吳男已表達撤銷的意思,因此法官判決支票債權不存在,吳男不必支付款項,還可上訴。
黃女認為吳男欺騙她的感情,還謊稱兩人是性交易關係,對此相當火大,已透過律師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