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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勞動雲》)
新北市政府今(11)日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總計有330家業者,而勞工局指出,這次以至佳電子最誇張,業者竟要求女性員工檢附沾上經血的驗試紙才能請假,被重罰10萬元。
▼至佳電子挨罰10萬元。(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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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今日公布今年第5波違反勞基法的業者名單,其中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嚴重,共計有111家,其次有81家業者讓勞工超時工作,為給例假的業者則有68家。
其中「至佳電子」要求女性員工請例假時須附上沾有經血的驗試紙,勞工局認為「違法態樣前所未見」。勞工局說明,此案是由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並且有2名在職員工指證歷歷,表示公司要求「沒有驗試紙就無法請生理假,須改請特休或事假」,雖然業者喊冤表示沒驗試紙仍可請假,不過員工附上了電話錄音檔佐證,主管甚至要求員工請生理假當天必須到公司,確認身體是否不舒服到需要請假的程度,相當誇張。
▼女性生理期不適難以客觀判定。(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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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說明,性工法施行細則明確指出,因為經期不適的症狀難以客觀判斷,也無法以儀器檢查,就算是去看醫生,醫師也是根據病人描述身體狀態來診斷,而且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在認定上非常困難,因此「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最後勞工局處以業者最低罰額2萬元的5倍,也就是10萬元重裁。
▼女性請生理假不須附證明文件。(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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