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常誤以為將信用卡剪斷或擱置即可自動失效,實則可能埋下信用評分下滑與年費爭議的隱患。依金管會現行規範,信用卡屬於持續性雙務契約,未完成正式註銷即視為有效合約,若隨意停用持有最久的第一張主力卡,不僅會直接大幅縮短聯徵中心採計的信用歷程長度,更會因為總可用額度驟降而推高整體負債比率,進而衝擊未來的房貸或信貸審核條件。
許多持卡人誤將「實體剪卡」等同於「合約終止」,這種作法在法律上並不成立。依金管會規定,信用卡契約的終止必須具備向發卡銀行表達解約的法律行為,民眾可透過電話客服或登入網銀服務管道辦理停卡登記。
若缺乏銀行系統的註銷紀錄,帳戶在後台依舊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一旦次年度達到年費收取標準,銀行仍具備請款權利,持卡人若未注意帳單,恐因長期欠費衍生滯納金與違約爭端。
聯徵中心的信用評分系統中,信用長度主要是看個人「持有最早」且「目前依然有效」的信用卡發卡日,代表著個人與銀行往來的歷史證明,一旦主動停辦該張卡片,系統採計的有效歷程即被強制截斷。
此外,信用評分亦高度重視「額度使用率」,即應繳總額除以總信用額度的百分比,若停卡導致可用額度大幅縮水,即便刷卡總額不變,負債比率也會在分母變小下急遽升高,對信用綜合評分相當不利。
在正式向發卡機構申請終止合約前,持卡人務必核對三項財務細節:第一、未繳清的各期消費分期或帳單分期,在解約後將依約「失去分期利益」,未清償餘額會一口氣全數轉入最後一期帳單,造成突發性還款壓力。
第二、尚未折抵的現金回饋、紅利點數或飛行里程,合約消滅後多數銀行均不予保留,須在送出停卡前兌畢;第三、具備悠遊卡或一卡通等電子儲值功能的晶片聯名卡,須經退卡餘額返還程序,款項通常耗時超過一個月方能匯回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