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食文化盛行,隨手可見的便當盒與手搖飲料杯,使用後該怎麼丟,卻讓不少民眾感到困惑。許多人認為沾有油污的紙餐具無法回收,乾脆直接當一般垃圾處理。對此,新北市環保局澄清,若未依規定分類,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常見的便當盒、紙碗、手搖飲料杯、牛奶盒、鋁箔包與泡麵碗等,皆屬於「紙容器」類,而非一般廢紙。由於這些容器內層多附有防水、防油的塑膠淋膜,回收時需與報紙、紙箱等紙類分開處理,並交由專門系統再製,轉化為紙製品或其他再生材料。
針對回收方式,環保局也提供簡單原則「清、分、疊」。首先將容器內的殘渣與湯汁清除,可用紙巾擦拭或稍作沖洗;接著將紙容器、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分類;最後將紙餐具壓扁、堆疊整齊後交由清潔隊或回收系統處理。尤其在炎熱潮濕的氣候下,若未清理乾淨,容易產生異味,也會影響回收品質。
不少人關心,油膩的紙餐盒是否一定要洗到乾淨如新才能回收。環保局說明,關鍵並非外觀是否殘留油漬,而是容器內是否仍有食物或液體殘留。只要沒有明顯廚餘與湯水,即符合回收條件。不過,若油污過重、難以清理,則可視情況改以一般垃圾處理。
此外,若將紙容器與廚餘混合丟棄,恐影響焚化爐燃燒效率,甚至增加設備負擔。因此正確分類不僅關係資源再利用,也直接影響整體垃圾處理效能。環保局提醒,紙餐具已列為公告應回收項目,民眾若未依規定分類,除可能遭清潔隊拒收,還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呼籲民眾落實垃圾分類,並盡量減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從日常生活中實踐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