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便當疑中毒「增至28人」 衛生局要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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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衛生局昨(6)日陸續接獲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圖/東森新聞)
新北衛生局昨(6)日陸續接獲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圖/東森新聞)

新北衛生局昨(6)日陸續接獲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截至今(7)日11時共有24人食用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之便當後,陸續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因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之人數已達暫停作業標準,故衛生局命清六食堂公所店暫停作業。另新增通報4人食用中興店便當後,亦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衛生局今日將派員稽查以釐清案情。

衛生局說明,昨(6)日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公所店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針對現場見有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因本局已命公所店暫停作業,後續業者須完成改善並向本局提出改善報告,經審查同意及環境複查合格後,始得恢復作業。另現場抽驗便當1件、環境檢體4件及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依食品及人體檢驗結果綜整研判,若確認為食品中毒事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移送檢調偵辦。

另針對清六食堂中興店,衛生局將派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特別針對食品製備流程及保存等進行查核,倘有不符規定處,將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衛生局每年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另臺灣氣候溫暖潮濕,民眾與食品業者特別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同時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勤洗手、食材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及要注意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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