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議員提出,希望可以效法美國、泰國,要求酒駕累犯去殯儀館「洗大體」,藉此贖罪,也期望可以達到恫嚇的效果,雖然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表示這樣是在「懲罰死者」,但有消息指出,台北市政府本月初與地檢署等單位達成共識,要讓酒駕受罰的民眾前往殯儀館協助相關清潔工作,將於近期討論上路時間。
這兩天除了美國總統大選討論的沸沸揚揚外,高雄市昨(10)日清晨發生一起科大學生酒駕肇事,也成了許多人關注的話題,因為這場事故造成1死2傷,該生母親第一時間不僅阻擋媒體拍攝,也沒一句道歉,更大嗆「我會負責」,猶如當年葉少爺翻版。
許多人看到新聞不禁痛罵「又是酒駕!」,而何志偉在臉書上表示,「酒駕吳少爺,我的議會提案就快過了……一定等到你」,他更進一步指出,10年來,4000人喪命於酒駕事故,11萬人因此無辜受傷,「酒駕」對整體社會所造成的傷害,絕對比無差別殺人還要更為嚴重。
以台北市來說,今年截至8月取締酒駕件數,已超過8000件,全國更有73人命喪於酒駕犯的輪下,雖然近幾年酒駕罰則年年加高,102年以後取締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即使如此,還是有人不當一回事,在路上形成不定時炸彈。
而對於「酒駕服社會勞動役」的內容,何志偉解釋,讓酒駕服社會勞動役者到殯儀館服務,並非懲罰,而是生命教育,希望透過協助清潔、陪伴家屬等工作,更能感受生命脆弱。目前提案已得到柯文哲首肯,而目前台北地檢署也答應,會配合優先將勞酒駕者分配至殯葬處服社會勞動,也希望殯葬處能夠讓不同程度累犯,開出不同程度的服務項目,盼明年就能上路,實施情況良好就能推廣到其他縣市。
▼各國酒駕處罰▼
●日本
在日本對酒駕者,可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約30萬元的罰款,而且「車輛提供者」、「酒水提供者」還有「同乘者」等,都要受到相應懲罰。
●韓國
在韓國除了對於酒駕慣犯,實施沒收車輛的處罰外,乘坐酒駕車輛的友人也同樣受刑事處罰。
●美國
在美國酒駕罰則是各州不同,處罰嚴厲的加州則是,「酒駕致死」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新加坡
在新加坡法律規定,酒駕除了被處新台幣3萬到90萬的罰款,還要服6個月到3年的徒刑,如果致人於死,刑期必須加倍,還要接受六次鞭刑,把肇事人打得皮開肉綻。
●泰國
在泰國,政府更是祭出鐵腕,凡是法院裁定有罪,酒駕犯將被送到至醫院太平間進行社區服務,其中包括搬移、清洗遺體,希望能達到嚇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