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睡到一半,指控房仲突然用鑰匙開門闖進來,讓她嚇得報警。當事房客vs.員警:「我搬家在搬遷期,合約也簽了,房仲突然衝進來。」
原來女房客透過房仲在4月4日和屋主簽約,當下也付了兩個月押金和一個月租金共9萬,但房仲說在起租日4月15日的前一天來查看電表時,卻發現她在屋內睡覺。當事房客vs.當事房仲:「我跟妳講喔,入住一個小時都不行,我只允許妳搬家,不是入住。」
當事房客陳小姐:「(房仲)用備用鑰匙開門,到他打開我的寢室門,這段期間我是沒有察覺,所以我其實不知道他到底進來多久,在那裡做了什麼。」
雙方沒有共識,在員警面前繼續吵,女房客最後也決定提告房仲,侵入住宅公然侮辱及恐嚇。當事房仲vs.當事房客:「剛好讓我今天抓到,不然租約真的明天就生效了,但明天生效了,我也不會讓妳有好日子過,妳敢有某一條讓我抓到把柄,絕對讓妳解約。」
當事房客陳小姐:「(屋主)給了鑰匙,我也付了錢,簽了約,我就是有合法使用權,這個房仲手上還是有我家鑰匙,所以我很害怕,不敢再回家了。」
對此,當事房屋仲介公司回應本來就不能提前入住,是因為鄰居告訴屋主屋內沒關燈,屋主擔心安全問題才拜託房仲巡視,並沒有擅闖,但崔媽媽基金會表示還是得依契約入住,若想提前得雙方達成共識,這回房仲和房客為了入住日期吵個不停,誰是誰非待司法定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