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工人頂著大太陽,揮汗搬運家具等重物。位在台北的這間誠品搬家公司,已經開業21年,卻在5年前遭誠品集團挨告侵權。
誠品搬家公司陳姓老闆:「他發現我跟他從事(搬家)相同工作,所以他告我。當時提出的金額是八千四百萬,法官說你沒有運輸執照,他開始就改成用商標法告我們。」
兩者logo比一比,誠品優質搬家和誠品書店,字體顏色英文字都不一樣;兩者商標已經並存10幾年,並沒有消費者混淆,判搬家公司勝訴,但到二審誠品集團逆轉,辦家公司不只輸了,還被求償300萬。即便二審重審這回不只敗訴,還被追加求償300萬。
誠品搬家公司陳姓老闆:「不應該是這個樣子,而且我也查過,非常多人叫誠品,誠品書局不能因為他大,他就要開始消滅,把所有小公司消滅。」
誠品集團主張,誠品是著名商標,為了避免他人任意攀附商譽,陸續註冊「誠品」和其相關組合字樣申請多件商標在案。二審逆轉一審判決,關鍵在於,法院認為,誠品優質搬家並沒有註冊商標,又在搬家卡車車頭、車側,以及工作人員所穿制服等都放大「誠品」二字,認為已經不是當作公司名稱,而是商標。
誠品搬家公司陳姓老闆:「誠品書局請的物流其實只是倉庫,他其實沒有運輸執照,運輸執照就是我誠品搬家,不可能兩個人同名。」
搬家公司目前打算再度上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只希望憑微薄之力,讓生意能夠繼續做下去。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