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包裝蜂蜜」及「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將正式實施上路,只要蜂蜜含量不夠純的,並非100%蜂蜜,都得如實標示,像是含量不到60%就得標示蜂蜜口味或風味,如果一滴蜜都沒加,就不得標示任何蜂蜜字樣,否則最重恐挨罰400萬元。
製作飲料濃稠蜂蜜沖泡清茶,不管是蜂蜜綠茶紅茶,還是蜂蜜檸檬,只要蜂蜜純度不夠純,7月1日起通通都得改名。
蜂蜜產品一籮筐,但蜂蜜真的有蜂蜜嗎?直擊賣場層架上,蜂蜜純不純都沒有標示,就是避免消費者誤解,食藥署針對包裝蜂蜜及糖漿類產品標示部分有了新規定,分成四個部分,若是100%的純蜂蜜產品才可以標示蜂蜜,或是100%蜂蜜,若是蜂蜜含量達60%以上,則須標示加糖蜂蜜。另外有添加蜂膠等其他原料,則須標示調製蜂蜜;含量低於60%以下,只能標示「蜂蜜風味」,或「蜂蜜口味」,當一滴蜂蜜都沒有,則不可以出現任何蜂蜜或蜜等字樣。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林金富:「為了明確的來規範市面上的商品,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的辨識,也讓業者可以遵循。」
蜂蜜系列飲料不少,如今得靠蜂蜜含量多寡來標示,以蜂蜜檸檬來說,含量60%以上就得說含檸檬蜂蜜,若低於60%,就得改為檸檬蜂蜜風味,或是檸檬蜂蜜口味,對民眾來說這超繞口。
民眾:「寫像果汁一樣含量幾%,只要任何東西標示不清,對我們來講都比較(不好),可能加風味也不會有人,知道說他到底,是加蜂蜜還是什麼。」
似乎有點霧颯颯,但7月1日起這新制就要上路,業者該標示卻未標示而誤導消費者,依照食安法,最重恐怕吃下四百萬元的罰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