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錢了!勞動部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開放申請就學補助申請,申請截止日期也出爐,有相關需求的民眾可要特別留意了。
▼勞動部開放民眾申請(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勞動部指出,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將開放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放辦理的時間從即日起至3月17日截止。
勞動部表示,想要申請這次的補助,須符合兩點資格,若是勞工失業超過1個月,也就是在2月17日前非自願離職,只要到3月17日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可申請;若在3月17日已經就業,但在過去一年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期間內就業沒有超過3個月,也可以申請。
▼勞工失業超過一個月,可以申請子女就學補助。(示意圖/Pixabay)
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並且沒有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學生,符合上述資格,就可以申請。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示意圖/Pixabay)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說明,如果對於補助有需求的民眾,可以在期限內上「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
紙本申請的部分,則可以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若有相關疑問,也可以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