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被燈照到睜不開眼,很多都是未依規定改裝的打鳥燈,燈光沒有魚眼聚焦,散射刺眼,造成來車、後車行車危險。違法改裝的還有在後保險桿反光片連接成煞車燈,或是很久以前還曾有異想天開的人加裝CD片、鏡子要反光,提醒後車注意,這全部都是違法的。
車燈師傅:「這樣子發射出去的,越遠的話角度會變越大。」車燈師傅一語道破,直搖頭。
車燈師傅:「只要放在後擋風玻璃,後面哪一台車都難以倖免,都會刺眼。」實際把電線一接上,小小一顆就像小太陽,實在有夠亮,無法直視。
車燈師傅:「它這個是有切線,是我們所謂叫做魚眼。它有切線,不會造成對向車的刺眼。」少了魚眼聚焦,角度又朝上的話,一照過來,眼前一片白,變打鳥燈。實際比一比,就算是白天,電燈關閉,打鳥燈還是能看到一大坨光團,比一般車燈至少刺眼幾十倍。
修配廠技師吳柏源:「車子越做越高,大燈越做越亮,就會有人想裝這個去反制後面的車輛,這樣子不好啊,第一是違法,第二是造成自己危險,因為你照後面的車子強光,人家視覺疲勞,說不定會撞上來。」
另外,也有很多車主被罰的霧煞煞的就是車尾反光片被加裝成了煞車燈。反光片裝燈受害車主:「有些車商可能想說多給你一些福利增加買氣,沒有跟我這麼講,所以我不清楚,現在驗車造成很大的困擾,還要去把那個線剪斷。」
不管什麼燈,隨意改裝都恐怕會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頭燈改裝未檢驗即行駛,還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車主開車上路,別只為了酷炫,就造成自己和他人的行車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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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