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日前質詢時指出,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有錯誤敘述,原能會卻從未公開說明。原能會今天表示,除早已提供核四廠重啟前應完成事項資訊,針對公投理由書須釐清的相關內容,當天也已函送中選會。
昨天媒體報導,陳椒華指出,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中,原能會明知部分內容有錯誤敘述,卻從未公開說明,或正式告知中選會和經濟部,也未跟社會大眾澄清。
原能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中選會已函請行政院提供意見書,行政院也交辦經濟部,由經濟部會同環保署、原能會研提意見書;原能會已函復經濟部,並就管制機關立場,提供核四廠重啟前應完成事項資訊,由經濟部彙整後向行政院陳報。
針對8日陳椒華質詢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時,提及公投理由書中「核四已完成試運轉測試」以及「2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3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有誤,原能會表示,當天即依立委發言,完成函送中選會,說明公投理由書中須釐清的相關內容。
至於外界關注謝曉星先前提及「核四重啟機率是零」。原能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再次說明,由於國內並沒有封存再續建的經驗,核四廠繼續興建所需時程應更保守評估,可能至少需10年。
原能會解釋,考量核四廠歷經封存及資產維護多年,若公投通過續建時,經濟部及台電必須務實評估所涉及安全事項,包含儀控及其他設備狀況再檢視、福島事故後相關強化設施設置以及自然危害(地震、海嘯、火山)再調查評估等。
原能會表示,當天主委回應立委質詢時,才會認為公投理由書中提及「核四廠2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3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發電」的機率很低、幾乎是零。
至於商轉時程,原能會認為,此為台電應辦理事項,需由經濟部及台電評估確認,封存相關資訊已在原能會網站揭露。
原能會強調,作為國內獨立的核安管制機關,在這項公投成案前,若公開對外說明,有違核安管制機關立場;且對公投案是否成立,也保持尊重中選會立場,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原則及守護核安職責,傳達安全管制的正確資訊供民眾參考。
(封面圖/翻攝自台電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