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針對諾富特飯店發生員工確診COVID-19事件,該中心昨(6)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航公司)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
指揮中心指出,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最高處1萬5千元罰鍰;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已經由觀光局裁罰15萬元,以上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進行裁罰。
▼富特飯店與華航裁罰額度出爐。(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