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大同經營 林文淵:土地開發是重點絕非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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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新任董事長林文淵今天表示,大同過去很多核心投資都已落後,像華映10年前就該結束,但現在只能概括承受;土地開發雖是重點,但絕非賣地。

林文淵直言,今天接任大同董事長才是面對難題的開始,大同過去的核心投資很多都落後,必須重新調整,像華映、綠能下市已是無法挽救的局面,但綠能至少還可以完成清算,華映就困難重重。

 

不過,他強調,既然接手大同經營權,就必須概括承受大同的一切,但不會打掉重練,而是一點一點的修到最好。

 

至於外界關切的土地開發,林文淵解釋,大同不能只靠賣資產,不能隨便賣,可以學習國泰大樓都不賣,靠收租、出租就能賺大錢,也希望大同能夠如此,不要把土地賣掉。

 

外傳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是建商出身,入主大同後,將會把土地資產賣光,林文淵強調,「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因為土地開發絕非賣地。若王光祥要賣大同土地,無須花大錢投資大同,將買大同股票的錢直接拿來買賣土地就好,不必大費周章。

 

另外,王光祥先前提到,將優先評估開發仁愛路芙蓉大樓,不過外傳該棟產權所有人,包括大同創辦人林尚志家族成員個人持有。

 

林文淵回應,芙蓉大樓的確不完全屬於大同,大同林家、廖家許多親戚的投資在其中,但相信絕對可以勸動林家一起開發,因為從今天董事會包括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在內9票都支持他出任董事長,相信未來一定可以順利開發。

 

王光祥也認為,大同土地不可能馬上開發,更不能用賣的,因為其效率最低,要讓土地效率極大化,讓股東擁有一致目標理想,就必須付出更多時間來達成。

 

不過面對華映遭到債權人催討,必須出售龍潭廠、楊梅廠,林文淵認為,林郭文艷不會賤賣華映資產,當然是價錢能夠賣得愈高愈好;雖然很希望保留大同集團旗下土地資產,做最適當的運用,但華映面臨債權人催討而必須出售土地資產也是迫於無奈。

 

他說,將儘全力維護華映員工、股東的權益,但今天才剛接任大同董事長,細節仍須進一步協商。

 

(封面圖/中央社)

林文淵 董事長 大同 華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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