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今天公告,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塗藥血管支架等8類自付差額醫材,自9月1日起依醫療院所收費百分位為極端值。已發文給價格超過極端值的院所,要求9月底前調價或說明。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年6月公告,將對8類、共352項健保差額特材訂定收費上限,8月1日上路,引發醫界反彈。衛福部長陳時中親自對外溝通並達成共識,健保署在8月又宣布,不訂收費上限,先處理收費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
健保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及『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之自付差額上限金額」,自今年9月1日起,調整以醫材比價網的功能分類的院所收費百分位為管理特約院所收費極端值。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黃兆杰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醫材價格極端值的訂定交由相關學會討論,對各類特材訂定極端值的比例。每個學會提出的百分位極端值各不相同,健保署再將此極端值換算出一個價格,且已針對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一個個發函,要求在9月30日前必須調價或說明收費標準。
黃兆杰解釋,以醫療院所百分位為收費極端值,舉例來說,若一項醫材有100家醫院提供,收費從低排到高排到100,若設定第80家為百分位,超過就是極端值。但每個學會討論出來的百分位各有不同。
目前健保署已發函要求價格超過極限值的醫療院所必須調價或說明;黃兆杰表示,超過極限值的醫院經調價後,就會登錄在醫材比價網,依據相關規定,醫療院所有義務公開收費資訊。若有院所不願調價,後續也會研擬是否繼續柔性勸導或用強制方式管理。
黃兆杰也說,若醫療院所不能調價,理由是採購價太高的話,也會向醫材商了解。
此外,健保署日前也公告,民國108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的額度暨109年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108年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值為新台幣1623.1億元,108年藥費核付金額扣除107年實際核付金額未達推算金額的額度後為1678.3億元,超出目標值額度扣除108年藥品價量協議回收金額14.8億元後為新台幣40.4億元。
黃兆杰說,109年共有7237項藥品價格調降,78項調升,平均調幅為2.3%,預估可以減少藥費支出40.4億,10月起按照新藥價給付。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