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8)日修正《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將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網路賣酒,初期建議小範圍開放,根據管制措施檢討評估後逐步開放。行政院長張善政認為,現今網路方便,民眾使用時間多,對外界可能疑慮促使喝酒習慣,修法將對買酒者身分進行認證,必要時透過數據對購買者進行行為與資料分析,規範比實體世界完整。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教育部等也將針對防酒癮、兒少購酒等持續跟進。
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修法對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及取貨的人,都有嚴格限制,販賣業者資格條件,包括登記、變更登記、廢止登記等都要辦理與審查。對交貨業者必須在連鎖便利商店,且交貨者要辨識取貨者年齡,不能小於十八歲,取貨者必須出示身分證以證明年齡。
張盛和還說,修法將罰則加重,如果違反相關規定者加重5倍、罰5萬到25萬元,對於販賣業者違反規定、最重廢止登記,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交貨業者違反規定也是一年內不得交貨,有非常嚴格的限制。網路平台也會告示,未成年請勿飲酒等的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