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早晨宜蘭南方澳大橋發生崩塌意外,造成4死多人受傷的意外,至今還有2人尚未找到。第一時間國軍、海巡、消防人員三方也投入搜救。不過有一名擅長水下救難的消防小隊長透露,其實消防人員對於水下救難訓練比較不足,裝備也有欠缺,大多人想法都是「先下水再說」,缺少正確的安全以及蒐證觀念。
20105年2月復興空難造成43人死亡,15人受傷,當時復興航空一架班機從台北松山機場起飛不久墜落基隆河,消防員出動搜救9天,造成不少人長時間泡在低溫污水,導致重感冒或皮膚過敏。雖然消防署事後檢討,引進外國教官培訓精進水下救難,但腳步仍不夠快。
▼消防小隊長指出,台灣消防水下訓練不足,裝備、工具也短缺。(圖/東森新聞)
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擅長水下救難的消防小隊長透露,各縣市的消防其實沒有專門負責水下救難的單位,雖然近年消防署引進國外教官傳授公共安全潛水,但全國受訓的消防員不到百人,甚至只有6人有教官資格。裝備方面也是缺乏,缺少全面罩以及乾式防寒衣,容易讓皮膚接觸到船隻的油汙或是屍體的細菌,而且水下通訊設備也不足,消防人員大多仰賴手勢溝通,加上沒有水下專用的破壞器材,只能使用手動工具,相當不安全。
▼全國受過水下救難訓練的消防員不到百人,甚至只有6人有教官資格。(圖/東森新聞)
報導中還指出,目前大多消防同仁觀念都是「跳下水再說」,但公共安全潛水應將任務視為刑案,救援時同步錄影蒐證,採集菸蒂、紙張等證物,假設汽車落水,必須留意排檔位置,若停在空檔,可能是被推下水涉及他殺,缺少正確的安全以及蒐證觀念。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