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給資遣費「員工就得走」?律師:多數人答錯
?多數人第一步就答錯」,關鍵從來不在「有沒有給錢」,而是在「有沒有符合法律」,在台灣的勞動制度下,僱主不能想解雇就解雇,必須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法定事由。。劉韋廷律師指出,換句話說,給錢不會讓違法解雇變合法,很多勞工不是沒有權利,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權利。劉韋廷說,「當你不知道,你就會以為,對方說了算,但其實,法律早就站在你這邊,只是你還沒發現而已。」台灣資遣規定核心事項台灣資遣規定核心在於「合法事由」、「預告期」、「資遣費」與「通報主管機關」。雇主需符合勞基法第11條「如歇業、虧損、不能勝任等」並於10日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