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的代收代辦費用只能有教科書費、營養午餐費等5種,但有家長投訴,最近收到一張家長會的募款單,上頭只有「捐錢捐多少」的選項,就算不參加樂捐活動,老師也要學生把回條交回,讓家長覺得被強迫募款,對此教育局表示,單子上有寫明是「自由樂捐」,但老師的溝通程序上有瑕疵,才會讓家長觀感不好。
▼(圖/學生家長提供)
東森新聞記者陳怡芸:「學校不能巧立名目跟學生家長額外收錢,但最近卻有國小家長收到這張募款單。」
單子標題直接寫,家長會請家長自由樂捐,底下回條選項只有要捐多少給學生獎勵、學校活動、清寒補助等等,或者指定捐給特定活動單位,但沒有不參加樂捐的選項,又要求孩子不管捐不捐都得交回條,讓家長感覺好像被強迫募款。
▼(圖/學生家長提供)
投訴家長黃先生:「如果我不捐款要繳回,那至少要多一個選項,讓我勾選說我不繳,不曉得會不會對我小孩在學校有什麼不好影響,我也是有捐款啦,請兒子帶到學校去。」
就怕孩子不配合捐一點,會被貼上標籤,這名家長後來多少捐了一些,但依照規定,學校要在學雜費的繳費單外,額外跟家長收錢,得經過家長代表同意。
遭控強迫樂捐學校主任程仲凱:「我們絕對不會去強迫一定要做一個捐款,學校的立場是這樣,家長會的立場也是這樣。」
▼(圖/東森新聞)
校方強調沒有強迫募款,可能是班級老師在溝通上有落差,如果家長不參加樂捐活動,回條就不用再繳給老師。
東森新聞記者陳怡芸:「監察院其實在過去也有提出過糾正,要求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還有營養午餐,這5種代收代辦的費用。」
▼(圖/東森新聞)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長鍾德馨:「如果不是家長會費以外,都是屬於自由樂捐、自由募款的一個形式來做募集,內部做共識上的確認,然後由班級家長自行收費。」
就因為有些班級在學期中可能多出額外的活動花費,常常就出現班費、戶外教學、社團活動、園遊會等等各種名目,要跟家長收錢,教育局強調,這些都需要經過家長同意,而且帳目必須公開透明,如果家長不同意卻被強迫收錢,可以跟教育局檢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