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香港逃犯條例爭議關鍵人物出獄道歉 港府正式撤回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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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媒體記者在香港壁屋監獄外守候陳同佳(中)出獄。(圖/GETTY IMAGES)

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青年陳同佳洗錢罪服刑完畢,離開香港監獄。他在出獄之際向死者潘曉穎與香港社會道歉。

香港高等法院今年4月依陳同佳承認洗錢罪名,將其判囚29個月,因應認罪等原因得到減刑後,於星期三(10月23日)出獄。他親自證實願意回到台灣受審服刑,但未說明何時。

在陳同佳案引發之「反送中」抗議浪潮仍未落幕之際,台北與香港政府繼續就陳同佳自首安排周旋。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要是這起案件不能「秉承公義」,「台灣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

台灣總統蔡英文說,陳同佳「是一個受通緝的兇嫌」,「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台灣後續要求香港司法互助,「請香港政府不要迴避此事」。

與此同時,香港立法會全體大會星期三復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動議恢復辯論因應陳同佳案而提出之《逃犯條例》修訂案,同時提出撤回修法,正式終止立法程序。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9月同意啟動撤回修法程序,但仍不足以平息示威。

陳同佳怎樣回應整起事件?

香港壁屋監獄外陳同佳(中)向媒體記者鞠躬道歉(23/10/2019)
▲陳同佳(中)在媒體記者面前鞠躬道歉,然後與管浩鳴牧師(右)一同乘車離開。(圖/Reuters)

陳同佳星期三09:00(格林尼治標凖時間01:00)步出香港西貢壁屋監獄,現場早已有大批媒體記者守候。

陳同佳主動發表簡短講話。他說:「我想跟曉穎的家人說聲對不起,道歉。我明白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痛苦,我自己內心都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去台灣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能夠稍稍放下釋懷,也讓曉穎能夠安息。」

「我另外想感謝自己的家人,感謝我的父母。就算我犯下彌天大錯,都一直給與我很多支持、關懷,對我不離不棄。我不敢說可以報答他們、回報他們,但我會記住他們對我的支持、對我的養育之恩。」

「最後,對於社會、對於香港人,我只能……對不起。希望各位原諒,希望各位可以給我機會重新做人,給我機會回報社會。」

香港懲教緊急應變隊(防暴獄警)人員在壁屋監獄外布防(23/10/2019)
▲監獄當局嚴陣以待,派出被稱為「懲教飛虎」的懲教緊急應變隊(防暴獄警)在壁屋監獄外布防。(圖/Reuters)

陳同佳在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法政牧師陪同下乘車離開,最終進入九龍何文田京士柏豪宅區一處住宅小區。但管浩鳴牧師隨後會見媒體時稱,陳同佳不在該小區內。

近日對外表示就陳同佳自首事宜居中斡旋的管浩鳴牧師證實陳同佳本來已訂好當天赴台機票,但已經取消。他說希望先讓陳同佳靜下來,再跟他交談。

他說,大家都能從陳同佳出獄時的表現看見,他「是個小孩子而已」,「希望大家給他機會改過自新」。

管浩鳴雖然是英國聖公會牧師,但同時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北京市政協)委員,被香港輿論視為親建制人物。管浩鳴牧師稱,讓陳同佳赴台自首的前提是必須確保他能獲得公平審訊,但看到過去幾天台灣方面之反應「確實讓我有很大的擔心」。

他還說,自己介入此事,「因為都是我們聖公會的畢業生,才會去探望他」。聖公會是香港主要辦學團體之一,陳同佳據報畢業自聖公會旗下的一家中學。

陳同佳自首問題各方有何最新說法?

台灣當局星期二提出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返台,香港特區政府星期三凌晨發表聲明反對,批評此舉為「跨境執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抵達立法會出席大會前說:「如果今次不能秉承公義,台灣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

「台方提出要派員來香港押解陳同佳,這是極度不尊重特區政府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樓內會見記者(23/10/2019)
▲李家超批評台灣當局推卸責任。(圖/Reuters)

李家超還說,「現在陳同佳刑滿出獄,已經是一個自由的人,特區政府無權向他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他可以選擇任何他認為可以陪同他的人到台灣自首」,但他沒有證實警方是否給陳同佳安排了「安全屋」暫住,只稱陳同佳向香港警方表示對其人身安全有憂慮,警方正採取相應措施。

台灣總統蔡英文星期三專門向媒體講話,評論陳同佳案進展。蔡英文說:「既然香港政府不願行使管轄權,替受害的香港人伸張正義,這件事就由我們中華民國台灣處理。」

「我也要特別說明,這個案子的兇手已經是我們所通緝的對象,是一個受通緝的兇嫌,所以這個案子沒有所謂自由行背包客問題,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

「我們現在做的每件事都是在伸張司法正義,伸張我們的主權,這就是國家主權。後續我們會持續要求香港政府提供司法協助,尤其是相關事證提供,我們請香港政府不要迴避這個事情,我相信很多人也都會要求香港政府要負起這個責任。」

陳同佳何以成為香港四個多月大規模衝突之導火索?

陳同佳
▲陳同佳向香港警方承認在台灣酒店內殺害女友潘曉穎。(圖/BBC)

今年20歲的陳同佳涉嫌在2018年2月在台北酒店內殺害同為香港籍,並懷有身孕的20歲女友潘曉穎。陳之後潛逃回港,因為在香港盜刷死者信用卡被捕。

陳同佳承認四項洗錢罪,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當時庭審記錄顯示,陳同佳承認在台北殺害潘曉穎,並於當地棄置其屍體。

為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法律調查,香港政府2019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安排引渡。

但這個修訂建議若通過,將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結果引起香港民眾甚至商界的反對,大規模「反送中」示威運動從6月開始至今尚未平息。期間,數次有上百萬人上街抵制此案。

至9月,林鄭月娥宣佈同意撤回修法。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須留待立法會10月結束暑期休會後再行處理,最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10月23日大會上完成動議撤回程序。

陳同佳 反送中 香港 逃犯條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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