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情侶來台自由行,男子卻疑似在商旅殺害女友,案件讓人想到2016年轟動一時的陳同佳「港女箱屍案」,同樣是來台旅行途中,在旅館殺害女友,但陳同佳犯案後立刻潛逃返港,導致台灣司法機關無法對其判刑,不過律師認為,這起韓女命案,因嫌犯第一時間已被逮,加上法院已判他限制出境,未來有很大可能他會在台灣接受審判並服刑。
員警在商旅員工休息室進進出出,似乎在尋找韓國女子遭殺害命案相關線索,韓國情侶來台自由行,疑似男友殺害女友,案件讓人聯想到轟動一時的陳同佳,港女箱屍案。
律師認為這起案件跟陳同佳案最大分別之處在於,陳同佳當時犯案之後是立刻潛逃出境,造成後續檢警在引渡他回台接受審判與服刑上的困難,但是這起案件的嫌犯已經被高雄地院限制出境並限制住居,因此後續有極大可能是在台灣接受審判並服刑。
律師強調,有關外國人在台灣發生刑案,司法機關能否進行後續審判,端看嫌犯案發後是否還在台灣,只要人沒有走,就有很大機會將其定罪審判,以本案為例,即便韓方提出引渡要求,也不容易成功。
律師李茂增:「本案的被告在台灣服刑之後,會不會說在服刑到一半被引渡回韓國,理論上是不會,因為台灣對於本案是有司法管轄權。」
另外,假設金姓男子最後真的被判刑,當他在台灣服完刑期後,回到韓國是否會再面臨司法機關追訴,律師引用藝人孫鵬之子孫安佐在美國擁槍遭關押238天,回台後又被起訴案件為例,強調要依韓國法律規定。
律師李茂增:「那這部分就要看韓國法律的規範,如果以我們台灣的法律而言,依刑法第9條,雖然台灣人在外國犯罪,已經執行完畢,但是回到台灣之後,台灣的司法機關對於該犯罪仍然有追訴的權利,只是能夠免除一部分或全部刑之刑而已。
韓國男子疑似在台殺害女友,再次引發台灣司法管轄權,是否能讓犯罪外國人接受制裁相關討論。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