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江蘇省日前發生一起行車糾紛,沒想到最後卻變成「龍哥砍人反被殺」的命案,備受外界輿論關注。崑山市公安局昨(1)日下午宣布,認定電動車騎士于男殺人屬正當防衛,不須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消息一出再度掀起一陣熱議。
▼(圖/翻攝自人民日報)
據《人民日報》報導,上月27日晚上,江蘇一名酒醉駕駛劉海龍開著BMW轎車,載著友人劉男、劉女和唐女等3人行經事發路口,當時他向右側強行切入非機動車道,差點與騎電動車的于海明發生擦撞。
經果同行夥伴勸和後,原本糾紛已平息,沒想到劉海龍卻突然下車推倒于男,隨後又從轎車拿出一把長達59公分開山刀,瘋狂連續用刀敲打于男頸部、腰部和腿部,過程中劉男沒將刀子拿好,脫手飛出,于男則在搶奪中拿到刀子,並在7秒內連砍劉男5刀。
受傷的劉男跑回BMW轎車,于男繼續追砍2刀不過都沒有砍中,劉男嚇得繼續朝後方逃跑,于男在追趕數公尺後被旁人勸阻,他便返回BMW車內將劉男的手機放入自己口袋。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于男主動將手機和刀子交給員警,並說明會將手機拿走是為了避免對方打電話找人報復。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劉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經法醫鑑定,他連續被砍的5刀中,其中第1刀維左腹部刺傷,導致腹部大静脈、腸道和腸繫膜破裂,其餘4刀則分別造成左臀部、右胸至右上臂、左肩、左肘等5處開放性傷口和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另外,于男則是左頸和左胸各有1處挫傷。
江蘇檢察機關表示,由於大陸法律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綁架等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並不屬於防衛過當,因此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且劉男酒駕又違規變換車道,屬主動惹事,接著又使於管制刀具的雙刃尖刀敲打他人頸部等要害,已經危害于男人身安全。檢方認為,劉男受傷後跑向汽車,于男無法排除他再從車內拿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以此判斷于男當時遭遇緊急的危險。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解釋,于男搶到刀子後7秒內連續砍了劉男5刀,但在面對緊急情況的當下,一般人很難精準控制防衛手段的強度要多大,法律也沒有限制正當防衛的限度。因此判斷,于男在情急之下持刀砍劉男屬於正常反應,儘管造成對方死亡,但依法不須承擔刑責,檢方直言「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司法應保護防衛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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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一名楊姓騎士,減速正準備左轉,後方轎車駕駛,認為擋到行車路線,按了一聲喇叭,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互毆,駕駛甚至衝為車內持開山刀追砍騎士。行兇逃逸兩小時,遭警方火速逮人,他供稱一時氣不過,才會持刀傷人。
▼(圖/東森新聞)
警消接獲報案火速趕到現場,騎樓底下,一名年輕騎士全身都是血,他用身上的黑色上衣按住手上的傷口,仔細看,連褲子都破了,他不是騎車摔傷,而是在回家路上遭轎車駕駛追砍,身中多刀。目擊民眾:「機車騎士是拿安全帽跟駕駛互相毆打,對,拿安全帽,轎車駕駛扭打一陣後,就回車上拿刀子。」
▼(圖/東森新聞)
監視器隱約拍下,當時遭砍的楊姓騎士騎車正要左轉,後頭緊跟一輛轎車,轎車駕駛按了喇叭要騎士停下,接著一下車,手持開山刀就往騎士身上招呼,造成楊姓騎士包括背部、腰部、腹部、左手都有刀傷,救護人員協助送醫,好在沒傷及要害。目擊民眾:「自小客車跟機車在轉彎的時候,機車要出來拐彎的時候沒有撞到,就是互相不禮讓。」按了喇叭還不走,不滿擋道追砍騎士4刀,這起砍人糾紛發生在淡水的北新路,楊姓騎士左轉過程,遭後放呂姓駕駛按了喇叭,雙方起了口角,呂姓駕駛持約50公分開山刀追砍騎士,接著開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兩小時內就逮捕行兇的呂姓駕駛。
▼(圖/東森新聞)
淡水分局水碓所長顏偉任:「我們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車牌通知23歲的呂姓犯嫌到案說明,供稱因為按喇叭,跟這名騎士發生糾紛。」低著頭遭警方帶回分局,就只因為行車糾紛,一聲喇叭彼此起了口角,接著街頭砍人,好在轄區警方積極偵辦,火速逮人嚴懲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