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日(7)東森電視公司股東常會流會,東森電視聲明如下:
本公司原訂今(7)日召開股東常會,卻因出席股數未達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1/2以上之股東出席,而必須另擇期召集股東常會,本公司深表遺憾,但尊重本公司所有股東對其權利行使之選擇及決定。
針對本公司股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森國際)之代表董事廖尚文先生指出東森國際在2月3日及2月23日兩次致函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董監事,要求本公司依過往分配現金股利的慣例(配完所有可分配的現金),以及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將超過資本額25%以上的法定盈餘公積一併納入分配現金乙事,本公司在民國106年2月23日召集之董事會中已清楚將經營團隊針對盈餘分配案的建議説明如下:
1、NCC要求自今年1月開始,要求所有無線電視及衛星頻道應配合無線電視及衛星頻道播放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在黃金時段增加本國節目播放比例及新播比例,而本公司所屬的7個頻道中,除新聞台、財經新聞台及洋片台因頻道屬性不在規範範圍外,其餘頻道包括幼幼台、綜合台、戲劇台及電影台都面臨必須調整節目內容及增加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及新播比例之情事,節目製作及採購成本均將大幅增加,因此經營團隊經過審慎評估後提出本年度每股配發8.256元盈餘分配建議,希望爭取全體董事之支持。
2、有關東森國際所提法定盈餘公積配息乙事,本公司經營團隊基於下列考量:(1)電視廣告量的成長,因經濟及産業面問題,面臨極大的挑戰,保留一定的營運資金因應市場變化有其必要(2)為支應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及新播比例所須增加的節目成本,保留部分盈餘有其必要,因而無法採取東森國際所提分配完所有可分配的現金之提議,因為此舉將嚴重影響本公司持續發展本國自製節目及本公司的長遠競爭力。
本公司經營團隊感謝大股東凱雷所指派的董事基於公司長遠發展而全力支持本公司經營團隊的盈餘分配決定表達感謝。對於另一股東東森國際要求本公司將所有現金及法定盈餘公積75%全部分配予股東,本公司予以尊重,但此舉一如前述將嚴重衝擊本公司之競爭力,亦與公司治理及公司永續經營係背道而馳,非本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之福。
就本公司股東凱雷所指派之代表未出席今日股東常會乙事,凱雷之代表已向本公司表達歉意並重申其完全支持本公司經營團隊針對本年度盈餘分配之提案,但就東森國際以律師函希望迫使凱雷同意將東森電視所有現金及法定盈餘公積75%全部分配予股東,甚至於股東會召集前一日晚間19:30寄發信函以是否支持凱雷之董事席次相脅,迫使凱雷同意其配完東森電視所有可分配現金之提案,凱雷無法認同,對於東森國際的不合理要求亦絶不妥協。
本公司之股東常會仍會於法定召集期限(即106年6月30日前)另行召集,但希望東森國際在爭取股東權益之同時,思考電視產業在數位匯流環境面臨之競爭與挑戰,理解東森電視之保留盈餘仍屬於全體股東,但適當的保留盈餘用於節目製作及必要之投資,才能確保公司的長遠發展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