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最怕遇到凶宅,出手前通常會仔細查證,但居住多年才發現的案例你聽過嗎?一名網友表示,自家有一棟持有超過30年的房子,已經空置超過10年,最近卻被房仲告知疑似凶宅,好奇如何查驗真相;專家指出,仲介主動提醒是凶宅的案例相對罕見,有一種可能是房仲搞錯社區,但也不排除刻意誤導銷售價格,但從凶宅告知義務來看,原PO一家人持有期間不曾發生命案,即使未來轉手也不用報告第一手交易訊息,不用特別去查證使否為凶宅。
根據Mobile01論壇文章,原PO家裡有一棟持有逾30年的房子,空置超過10年,最近有房仲主動聯繫,對方提議幫忙賣掉,但宣稱發生過命案可能是凶宅,還建議詢問鄰居是否知情,說法令原PO感到震驚,後續向轄區警局查證無法釐清真相,不禁好奇「如果真是凶宅,當初發生命案時警察不會通知屋主嗎?那我們該如何查證呢?」
文章吸引網友討論,有人認為房仲說法缺乏憑據,還提醒原PO「你被話術套路了」、「特別是這種自動找上門的,十之八九是早就盯上這間房子沒人住,找個方法來動搖售方價格」,就連詢問鄰居也被解讀為銷售策略,質疑「可能本來沒事的,問了鄰居之後,鄰居就以為這裡發生過什麼事」,多數意見都警告原PO別相信仲介的說法。
▼多數網友意見都警告原PO別相信仲介的說法。(示意圖/翻攝自Mobile01論壇)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從仲介角度來看,凶宅告知義務涉及區域房價觀點,通常會以屋主說法為基礎,銷售大多也是採用屋主意見,仲介主動提醒是凶宅的案例相對罕見,有一種可能是房仲搞錯社區,例如早期實價登錄尚未揭露到門牌,當時凶宅僅以路段或社區簡單昭示,除非老住戶否則外人很難分辨是哪一棟或哪一戶,從人性本善的觀點未必是想欺騙屋主。
他話鋒一轉表示,同樣情形也不能排除刻意誤導,由於凶宅一般會以市價5~7折出售,有些無良業者會拋出凶宅議題企圖影響房價,再用便宜的價格收購後轉賣,同樣也有這種可能,而且兇殺命案涉及刑事通常會鬧大,民眾不妨檢視過往新聞是否有住家附近的案例,或是直接請房仲提出證據,否則還是建議謹慎評估。
陳炳辰強調,問題回歸凶宅告知義務,通常是要保障下一手屋主的權益,但從該民眾案例來看,原PO一家人持有超過30年,入住期間不曾發生命案,即使第一手屋主真的有事故,但第二手持有人(原PO)透過時間彌平凶宅疑慮,即使未來轉手也不用報告第一手交易訊息,只要對自己持有期間的屋況負責,「民眾一家人入住多年,講白了已經不是凶宅,就像有些凶宅經過二手屋市場洗白,其實很少人會再去揭露故事,大可不必理會房仲的說法。」
▼專家提醒,有些無良仲介會拋出凶宅議題企圖影響房價,再用便宜的價格收購後轉賣。(示意圖/取自pixabay)
(封面示意圖,非新聞提及房子/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