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SOGO經營權之爭,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提出新事證祕密卷宗,他特別召開記者會,將資料公布,還要司法單位進行調查。
李恆隆表示,「它寫的很清楚,叫不可閱的卷宗,它是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一項第三款,還有行政程序法的46條,就是保密。」
李恆隆手上拿的卷宗,就是他所說的,未經曝光的不可閱卷宗。
李恆隆強調,「然後兩個關鍵的,兩個關鍵的文件全部寫N,N就是不可以開放給人家的,那時候他偷刻了太流公司的董事長,他假冒太流公司董事長,整本呢因為有這些問題,他就把它整本列為不可閱。」
根據李恆隆的說法,這裡面藏著不可告人的官商勾結內幕,而他之所以要開記者會將資料公布,其實就是為了SOGO經營權。
李恆隆語帶保留地說,「行賄歸行賄,跟這個沒有關係,但是在行賄裡面帶出來的一個大案,就是後面還有戲可唱,我看將來被抓的人還一籮筐呢!」
李恆隆為了SOGO經營權,與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爭奪了20年之久,如今再提隱藏版資料,要再戰經營權之爭,劇本是不是會照他期待的方向走下去,也留給外界想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