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學和部分大學都將於2月25日開學,為了防堵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並維護學生與教職員的健康安全,經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討論同意後,教育部立即訂出了各級學校停課標準。
教育部表示,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訂定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14天。
依教務部停課標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二)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三)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四)前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五)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 (六)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 2 點第 1 款大專校院停 課標準辦理。
至於大專校院學校停課標準,除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外,需依以下原則辦理:(一)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 均停課。(二)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區)停 課。(三)前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四)醫事類專業科系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辦理。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109年2月11日函辦理。 (五)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週數,採1學分18小時彈性修課,於週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 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 部審查。
教育部也表示,若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 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而學校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至於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也將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辦理。
最後教育部說到,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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