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將發10元現金股息!台積電通過分季發放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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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今日召開董事會,並預計股東今年可獲得10元現金股利。(圖/鉅亨網)

台積電(2330)今(19)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去年度每股配發現金股利8元,且授權董事會得每季決議分派現金股利,並規劃在今年第2季核准第1季現金股利2元,將在第4季發放,合計股東今年可獲得10元現金股利。

 

台積電指出,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將呈送股東會核准,授權董事會得每季決議分派現金股利。待股東會通過此修訂案,董事會規劃未來每季現金股利將於次一季董事會核准後六個月內配發。

 

▲台積電表示,凡是持有台積公司普通股的股東,將在今年7月獲得每股8元現金股利。(圖/取自維基百科)

 

台積電表示,規劃在今年第2季核准第1季每股現金股利2元,在今年第4季發放。凡是持有台積公司普通股的股東,將在今年7月獲得每股8元現金股利。並在第4季獲得每股2元現金股利,總計每股可獲得10元現金股利。

 

▲台積電指出,除了股東在今年7月可獲得每股8元現金股利,在第4季還可獲得每股2元現金股利。(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積電指出,未來將持續採取穩健的股利政策,每年將大約70%的自由現金流量以現金股利的方式分季回饋股東;隨著公司營運成長並產生更高的自由現金流量,期望維持每季穩定的現金股利,且每年現金股利將不會較前一年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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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預訂在19日召開董事會,而其中的議案,尤其以將決議發放現金股利和員工分紅最受外界關注。除了有消息傳出,今年台積電將採取分季發放股利,並預計發放9元左右,一旦董事會通過後,股利發放也將從1年發放1次改為一年發4次,更將會是台灣首家按季發股利的公司。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次台積電董事會預計將討論「股利」、「股利發放次數」以及「員工分紅」等3大事項。此外,繼去年股利發放每股8元之後,財務長何麗梅也透露,「今年還會再提高」,而外資圈則預估會落在8.5至9.5元之間,平均值約9元。而若以股利8.5元、上週五(2/15)收盤價227元計算,現金殖利率為3.74%,是近4年來相對高檔;若以9.5元計算,則會突破4%來到4.18%,更將超越2010年時的4.84%,創下9年新高紀錄。

 

▲台積電財務長何麗梅表示,「季配息是一個好idea,我們很喜歡,我們的投資人也喜歡」。(圖/鉅亨網)

 

另一方面,未來發放股利是否將分多次發放,何麗梅也表示:「季配息是一個好idea,我們很喜歡,我們的投資人也喜歡」。此外,去年《公司法》修法完成三讀,通過未來股利分配可1年多次,也就是外界俗稱的「股王條款」或是「大立光條款」,並於去年11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

 

對此,法人也表示,股利半年領一次或季領,對於投資人參與優質權值股除權息行情意願會提升,也更有感,且採「季配」、「半年配」,除了可讓投資人早點入袋為安,穩定的現金流也會吸引這些股息再投入市場買股。

 

台積電股利「年領4次」?估發9.5元再創新高

▲台積電今日招開董事會,並將討論「股利」、「股利發放次數」以及「員工分紅」等3大事項。(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除此之外,台積電在本次董事會上,還會公布「員工分紅」,平均每位員工能得到多少分紅也相當受到矚目。去年台積電員工分紅總額約為460.3億元,若以當時台灣員工總數43000人計算,平均每位員工可分得107.06萬元,約和2017年的106.75萬元相差不多。不過,雖然台積電去年全年獲利再創下歷史新高,但這一年來員工數量也增加數千人,因此,今年員工平均分紅能否順利超過去年,也相當受到外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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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法》三讀通過後,不僅包含受外界矚目的「SOGO」條款、「大同條款」等關鍵條文,另一項「股王條款」也如外界期待順利通過,未來公司不僅可在一年之內,彈性選擇每半年或每季分派盈餘,也藉此放寬無面額股發行條件。

 

公司法修法小股民一年「可領4次股利」台積電霸氣回應了

▲對於「股王條款」三讀通過,台積電表示「樂觀其成」。(圖/鉅亨網)

 

對於俗稱的「股王條款」三讀通過,台積電則回應「樂觀其成」。另外,台積電企業訊息處處長孫又文也指出,對於股利可分多次發放「樂觀其成」,即使不能一季一次發,每半年發放也比一年發一次要好。孫又文更進一步表示,由於投資人大都希望每季都發放股利,加上股利也是投資人的一種收益,因此投資人希望分多次領,公司是樂觀其成的,而這對公司其實並不會造成作業上的負擔,公司每季都會結帳,每季就可以在開董事會時決定該季要發多少股利。

 

不過對此,國泰金控財務長陳晏如則提醒投資人,儘管這是國際潮流趨勢,讓投資人不必等到一年一次才領得到股利,然而,卻不利於獲利受到季節循環的產業,將面臨發放時淡旺季的不確定性。

 

▲國泰金控財務長陳晏如提醒投資人,「股王條款」將讓部分產業面臨發放時淡旺季的不確定性。(圖/鉅亨網)

 

陳晏如也表示,對於金融業來說,鬆綁「股王條款」就是給民眾多一個選擇,但對獲利較有季節循環,或是基於產業特性、淡旺季明顯的企業而言,未必要選擇按季配發,因為也許第一、二季還不錯,但第三、四季又賠回去,容易有「發過頭」的疑慮。

 

另外,另一金控業龍頭富邦金則指出,此項修法調整不僅順應國際潮流,也能增加企業盈餘與股東分享之分配次數,將可提升投資意願,市場資金更加活絡,若以長期來看,將有助台灣資本市場獲得更多投資人青睞,而個別公司有獲利狀況及長期營運規劃等不同考量,本公司將待相關法案正式通過後,再行研議。

 

▲富邦金高層回應,本次「股王條款」修法「非常好」,股東可以即時得到報酬,不用等到隔年,也不是壞事。(圖/鉅亨網)

 

而富邦金高層也表示,本次修法方式「非常好」,股東可以即時得到報酬,不用等到隔年,也不是壞事,不過仍需提醒投資人,最好還是能參考公司長期的穩健發展,而不是將關注的目光縮短為「一季」或「半年」,只著眼於單季或半年的獲利起伏,而忽視了公司長期穩健的經營表現。

 

至於股王大立光則回應,《公司法》修法的內容應屬於放寬選項,隨著相關法案正式通過後,公司內部也會進行研議。而今年配發超過1700億元現金股利的台塑集團則表示,對於是否變更股利發放時間,不多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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