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長安西路的一件都更案,原本住在4樓的張姓屋主,出門買午餐一回家就發現家被拆成傾斜不能進去。而拆除房屋的李姓工頭,雖然有拆除執照,但並未獲得公司同意,疑似因為和屋主發生了不愉快就自行決定強拆房屋。李姓工頭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還可上訴。
▲張姓屋主試圖用鐵鎚敲已被鐵皮圍起來的家。(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鐵鎚一槌又一槌的敲著,把寂靜的夜晚敲得聲聲巨響,但卻敲不開鐵皮圍籬,更不用說回到那個已經變成危樓的家。警方:「裡面是危樓,你不要這樣子,你等一下受傷。」張姓屋主:「我自己負責啦。」
▲住在4樓的張姓屋主出門買飯回來發現,家已被都更的李姓工頭強制拆除。(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位於長安西路的一件都更案,原本住在4樓的張姓屋主出門買午餐,返家後卻發現,整個家被都更的李姓工頭未經公司同意就強制拆除,導致房屋傾斜不能再使用。
▲現場已經重新蓋起大樓。(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回到現場,原本拆得到處鐵皮的地方,已經重新蓋起大樓,工人忙碌的工作著,要盡快把新建的22樓大樓蓋起,打電話詢問建設公司,公司董事長提到,有聽說之前李姓工頭和張姓屋主有發生不愉快。
建設公司,董事長:「之前跟我們現場工地,那一位李先生有一些不愉快還是怎樣,那李先生就現場,對狀況也不是很清楚,那就可能也是不小心,還是怎麼樣,他就有在拆房子的時候,把他拆的有點傾斜。」
建設公司董事長表示,工頭拆除房子時的確沒有跟公司呈報,因為李姓工頭早已離職,近期也沒有與工頭連絡,並不清楚他的近況。建設公司董事長:「拆除的時候公司不知道 事後才知道,李姓工頭是自己執行,幾乎沒什麼聯絡,我有聽說他被判刑8個月。」
▲張姓屋主控告建設公司。(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張姓屋主房屋遭強制拆除後,控告建設公司,但是法官認為,拆除現場的李姓工頭雖然有拆除執照,但並未獲得公司同意,只因為和屋主發生口角就自行決定強拆房屋,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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