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進行檢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同步增訂遺產酌給及特別貢獻制度等配套措施。
修正草案重點之一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法務部指出,現代家庭結構及生活型態已與過往不同,為尊重被繼承人依自身意願處分財產的自由,草案取消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的特留分保障,以落實遺囑自由原則,並使遺產分配更能反映被繼承人的真意。
此外,為避免單純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造成個案顯失公平,草案修正遺產酌給制度(修正條文第1149條),包括:
草案另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及相關期限規範(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第1173條之2及第1165條),內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