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所國小近日驚傳電子煙氾濫危機,1名老師在Threads發文指出,開學才沒多久,竟在班上陸續查獲多達7名學童隨身持有電子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若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而一般民眾若被查獲使用電子煙,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根據校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學生是利用手機上網尋找賣家,並透過LINE直接與對方洽談交易。這種隱密的購買方式讓學生得以成功鑽過法規漏洞,規避大人的監督,直接將非法電子煙買到手。
該名老師表示,雖然已經依照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也逐一聯繫家長並展開學生輔導,但家庭教育功能日益萎縮,最後所有的管教重擔與社會責任全都落在學校與第一線老師身上,讓他不禁感嘆「上班上得越來越無奈」。
此事曝光後,不少網友表示「家長都放任了,老師能怎麼辦」、「國小?電子煙太扯了吧」、「讓抽菸的自己一班可以嗎?不要害到其他小孩」。
衛福部國健署指出,電子煙通常含有尼古丁以及甲醛、重金屬等致癌物質,對於發育中的大腦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害。特別是青少年若先接觸電子煙,未來嘗試紙菸的機率,將比一般人高出2倍。國健署強調,許多業者會利用香甜口味來吸引孩子,讓學童在不知不覺中成癮,對心肺健康造成長期威脅。
根據我國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已被列為全面禁止的類菸品,無論是製造、輸入、廣告、販賣、供應甚至使用,皆屬於違法行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1000萬至5000萬元罰鍰;若為販售者,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而一般民眾若被查獲使用電子煙,可處2000至1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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