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發生一起驚悚的酒後侵入民宅性侵案!一名男子小明(化名)於酒後心生歹念,趁隙潛入女子小花(化名)住處,並對正在熟睡的被害人下手性侵。所幸小花掙扎發出的求救低鳴,引起同房友人的警覺並及時制止,才未讓傷害擴大。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小明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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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小明於2024年4月在信義區某巷內飲酒後,竟產生淫念,以不明方式打開小花住處後門闖入。進入屋內後,他見小花正安睡於床上,便強行壓在她身上並脫下其褲子,更一手摀住小花的口鼻,無視被害人掙扎強行性侵。
當時小花雖因服用安眠藥入睡,但仍驚覺異狀醒來試圖呼救,卻因口鼻遭小明強行摀住,僅能發出「嗚、嗚」的微弱悶聲,並嘗試推開對方頭部。所幸當時同住的男性友人被異常聲響吵醒,起身查看赫然發現小明正壓在小花身上,隨即上前制止。小明眼見行跡敗露,將友人撞倒後便倉皇逃離現場。
儘管小明在法庭上坦承侵入住宅與性侵事實,卻辯稱因酒醉「不記得有壓在小花身上」,試圖規避較重的罪名。不過,警方在小花身體各處、衣物及臉頰檢出的DNA與小明完全相符。此外,友人證稱目睹小明「趴在小花身上並摀嘴」的關鍵過程,與小花自述互為佐證,讓小明的辯詞不攻自破。
法官審理發現,小明此前已有兩次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前科,卻仍不知悔改,僅為滿足私慾便侵入住宅侵害他人性自主權,導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行為實屬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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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官指出,原審本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小明9年徒刑,但審酌小明於偵查及二審期間,已先後賠償小花共計55萬元並達成調解,量刑基礎已有變動。考量其坦承部分犯行且雙方達成和解,故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改判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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