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越來越多人投入高爾夫運動,更興起室內高爾夫球模擬器,透過高科技使消費者不必遠赴高爾夫球場就能享受揮桿樂趣,但其安全性及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符合法規要求需要市府消保團隊來把關,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今年初特別會同體育局、消防局聯合稽查轄內9間室內高爾夫球模擬器練習場,僅1間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符合規定,8家不符投保規定的業者經輔導後已完成改善,另有2家業者以儲值方式預收費用,至於消防安全設備部分則全數合格。
新北消保官指出,此次專案特別針對業者「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定型化契約條款」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
公共意外責任險方面,根據「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金額」公告附表類序六「室內高爾夫球練習場」規定,業者應以最低投保金額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6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為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3百萬元以及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為新臺幣3800萬元的保額完成投保,9家業者中只有1家業者符合上述保額規定,另8家業者經本府體育局輔導後已完成改善,同時並請業者將投保證明張貼於明顯處供消費者參考。
其次,因運動健身場所倒閉事件時有所聞,因此消保官也特別查核業者是否有預收費用之情形,經查業者多為單次收費,僅有2家業者有預收儲值費用,體育局已輔導業者依照「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規定進行改善,另查業者均有公告收費標準,且未張貼「概不負責」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0-1條規定免責條款。
最後,「消防安全設備」方面,依《消防法》第11條以及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辦法規定,室內高爾夫球模擬器練習場所設人工草皮應附有防焰標示,9家業者場地設備全數符合消防法規的規定。
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在室內練習高爾夫球揮桿時,可能誤擊他人而產生危險,故在練習場地內務必遵守業者各項場地使用規範與提醒事項,當現場有人揮擊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以策安全。
消保官也請業者主動加強場地各項安全標示並落實或提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之保額,以提供消費者及業者雙方的保障。
此外,消保官呼籲有意經營此類新興體育場所的業者,務必主動依照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將投保證明主動懸掛於消費場所明顯處,以保障市民消費權益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