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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居家隔離單?「符合2條件」就可補發

先前不少民眾確診後仍未收到居家隔離單,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9日)宣布,已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只要符合2條件者即可申請,包含「今年5/1至5/26確診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以及「5/27起確診,未於3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

獨/3+4何時起算?確診者控:6天後才收居隔單 憂電子圍籬也錯

3+4輕症在家政策不只讓防疫人員忙翻,民眾也搞不清楚日期算法!台北就有一名吳小姐跟我們投訴,說自己在4/21號確診,6天後同居的丈夫才收到居家隔離單,而且上頭的日期還是錯誤的,夫妻倆就擔心,電子圍籬會不會也跟著錯,到時候解隔時出門也會被當違規開罰。

獨/確診後來不及開「隔離單」 控醫院稱無法送藥!

這位媽媽無奈,自己女兒確診輕症待在家,不過藥已經吃完,經過醫院遠端看診後,醫院詢問隔離單編號,才能派藥師幫忙送藥,不過女兒確診之後,一直沒收到隔離單,媽媽不滿表示,都已經看診知道是確診了,為何還要看編號才能送藥,導致女兒有症狀,持續兩天沒藥吃,而且全家人也都被匡列居隔,無法出門幫忙領藥。對此衛生局回應,會再向醫院加強宣導,送藥不用認編號。

獨/無「隔離單」請假、保單難申請! 衛生局:給確診證明

有民眾投訴,他的弟弟確診時,有跟疫調人員說,哥哥是密切接觸者,也就是這次的投訴者。而這位投訴人隔天也確診,但衛生單位只給了「確診證明」,沒有前一天的「隔離證明」,影響到他跟公司請假,還有防疫保單的權益。衛生局回應,若家庭群聚感染,發病日近,如果因為時間差,沒匡列為接觸者,事後很難再補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