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投訴,他的弟弟確診時,有跟疫調人員說,哥哥是密切接觸者,也就是這次的投訴者。而這位投訴人隔天也確診,但衛生單位只給了「確診證明」,沒有前一天的「隔離證明」,影響到他跟公司請假,還有防疫保單的權益。衛生局回應,若家庭群聚感染,發病日近,如果因為時間差,沒匡列為接觸者,事後很難再補上了!
手機記錄下自己待在集中檢疫所的環境,有床、電視還有一些生活用品,時間是4/10左右,當時許多確診者都會被帶往集檢所隔離,K先生跟家人就是其中之一,乖乖在集中檢疫所待了10天,但他要指控,一開始弟弟先確診,但他被拿到「隔離證明」。
投訴人K先生:「我很確定的是,我弟弟在疫調的時候,一定一直都會有我,因為我這三天都跟他密切接觸。」
簡單來說,弟弟在4/8確診後的接觸者包含哥哥。不過K先生自行快篩為陽性,隔天就確診被送到集檢所,因此就只拿到確診證明,沒有隔離證明。K先生說,缺了這證明,向公司請假將受到影響,還有2家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加起來,本來5萬塊的,隔離理賠就無法申請,未來只能拿到確診理賠。
投訴人K先生:「隔離的部分,就真的需要政府單位,開一個隔離通知書給我們,那至於防疫保單的部分,還真的比較好請,所以我真正要指控的是,政府應該要把每一個案號,或是每一個確診者資料,所匡列的人,應該把他的資料全都能建檔。
衛生所為何沒有開他的隔離證明,對方回答,因為資料太多,難以再調閱出來,而詢問新北市衛生局也回應,這個案屬於家庭群聚,一般來說,發病日都很接近,也都會開 確診證明,事後無法再補隔離證明給K先生。
加上現在行政人員的工作爆量 ,單一個案已經解隔,如果又回頭要求隔離證明,恐怕有難度。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