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了!21歲女晨跑失蹤「遭他棄屍草叢」
知她在公園爬山,但到了8點20分,就發現女兒的手機已經關機,隨後報警處理。。根據判決書指出,嫌疑人張男過去因多項罪名遭判無期徒刑,並於2016年刑滿釋放,法院認定,張男於事發當天攜帶刀具到公園企圖搶劫,後來挾持朱女到山頂平台處。朱女反抗,反遭張男刺死,隨後更將偷來的手機拿去變賣,隔天又返回犯罪現場侮辱屍體。法院認為,張男搶劫殺人,導致朱女死亡,又侮辱屍體,行為相當惡劣。而最高法院裁定,維持一審故意殺人罪的宣判,判處張男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