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攝影性侵同房女記者5分鐘獲緩刑原因曝光
北後,到警局報案,吳男起初僅坦承有親吻、撫摸,但堅持自己「沒有性侵」,僅涉及較輕的強制猥褻罪;對此,經檢警調查後,發現女記者曾傳訊息質問吳男「為什麼這樣做」,吳男不僅有回訊道歉,更承認自己「不尊重」,加上吳男坦承有「親吻」女記者重要部位,檢察官認定屬口部性行為,涉犯強制性交罪,將吳男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並和女記者達成和解,女記者表示將不追究吳男刑事責任,更同意給予緩刑,而吳男也於和解條件中,承諾日後將避免與女記者接觸,只要是女方出現的場合,他都會盡量避開。對此,法官認為吳男逞慾性侵女記者,依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