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攝影性侵同房女記者5分鐘 獲緩刑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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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吳姓男攝影師和一名女記者合作多年,也常於出差時住在同間房,都未發生任何意外,直到某次2人到南部出差,吳攝影師趁女記者熟睡之際,爬上隔壁床強吻女記者,更進行許多不當行為,經台北地院審理,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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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吳姓男攝影師和被害女記者認識多年,有豐富的搭檔經驗,2022年10月再次一同接案,需前往南部採訪,2人選擇當地某星級飯店過夜,因考慮到出差旅費預算,女記者也信任熟識的吳男,選擇同住2張床的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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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攝影記者趁女記者熟睡時強吻。(示意圖/Pixabay)

然而,隔日清晨6時左右,吳男竟趁女記者熟睡時強吻對方,女記者驚醒後,藉口要上廁所想逃離現場,吳男卻強脫女記者衣物,更將其強壓在床,性騷、猥褻近3至5分鐘才罷手。

被害女記者回到台北後,到警局報案,吳男起初僅坦承有親吻、撫摸,但堅持自己「沒有性侵」,僅涉及較輕的強制猥褻罪;對此,經檢警調查後,發現女記者曾傳訊息質問吳男「為什麼這樣做」,吳男不僅有回訊道歉,更承認自己「不尊重」,加上吳男坦承有「親吻」女記者重要部位,檢察官認定屬口部性行為,涉犯強制性交罪,將吳男起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強制性交罪起訴吳男。(示意圖/Pixabay)

台北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並和女記者達成和解,女記者表示將不追究吳男刑事責任,更同意給予緩刑,而吳男也於和解條件中,承諾日後將避免與女記者接觸,只要是女方出現的場合,他都會盡量避開。

對此,法官認為吳男逞慾性侵女記者,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但因吳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女方達成和解、給予賠償,認定態度尚可,有積極彌補過錯的態度,因此給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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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攝影師 攝影記者 女記者 判決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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