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轄區交界遭警針對性開單?車主控:其他違停怎不開
道吧。」被開單的地點位在台中市光復路248巷,這裡剛好是兩分局的交界,當事人侯先生的車停在巷子靠右側,這裡屬於一分局繼中所,巷子剖一半,另一邊又是二分局大誠所,但不同轄區,員警難道無法開單嗎,當事人侯先生:「前後停車開單離開,一分鐘十幾秒,我相信你叫救護車,兩分半鐘應該也不會到,當初可能這個轉角有違停,有人檢舉,他來看不到這個車子,他就要找一個來交差。」對此一分局表示,當事人車輛違規屬實,一切依法開單,至於其他車輛違規,可由檢舉告發的方式,一樣會製單取締,並無針對誰而辦案,但畢竟違規行為都是影響交通,警方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