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離駐中使館人員立陶宛:中國違背維也納外交公約
立中雙方對大使館更名一事意見分歧,爭議點包括中方的改名提案與立陶宛國內法規不符。藍斯柏吉斯說,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一國企圖更改另一國具主權意涵的名稱,已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他並提到,相關爭議讓立陶宛駐中人員的居留身分出現「詮釋空間」。一名立國官員告訴中央社,立陶宛外交事務相關法規沒有具體條文內容足以提供政府滿足中方更名要求的法律基礎,因此立陶宛駐中國大使館就算改為線上運作,將依然是「大使館」,直到立中達成雙方都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