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盤查遭上銬壓制呂秋遠:感覺警個人情緒因素多
的,之前也曾發生類似爭議,警方往往強調「依法行政」,因為只要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其中一項要點,都算「正當執法」。律師劉韋廷:「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535號開始,上面就催生我們現在的警察職權行駛法,特別是警方認,像台北轉運站,它是個「治安熱點」能依法盤查,但其實一般民眾並不知道。」簡單來說就是得在指定的治安熱點以及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要點,就能進一步盤查,但往往「可疑對象」和「合理懷疑」的理由,都是警方經驗判斷自由心證沒有一定標準,民眾被盤查不服氣時難免引發爭議。......